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向各省、直辖交通厅局以及工信部、公安部等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要求研提意见于2020年8月14日前反馈。
基础标准
主要包括术语与定义、分类编码与符号和数据管理3类标准。术语与定义主要包括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编码与符号主要包括编码规则、代码结构和图形符号类标准;基础数据主要包括信息集、数据管理等标准。
道路设施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交通感知、交通控制与诱导、智能路侧、路侧通信、地图与定位6类标准。
总体要求类的标准主要指基础设施总体要求与基本要求;交通感知类标准主要包括监测、传感、检测类标准;交通控制与诱导类标准主要包括车道指示器、可变限速标志等设施的标准;智能路侧主要包括路侧边缘计算等设施的标准;路侧通信标准主要包括道路沿线的通信设备、通信基站、通信系统等相关标准;地图与定位标准主要包括与道路相关的高精度地图及高精度定位应用的标准。
车路交互
主要包括信息交互、车载与便携终端、车辆辅助和安全驾驶3类技术标准。信息交互类标准主要包括车联网系统中信息采集、发布、应用集等信息交互规则的相关标准;车载与便携终端类标准主要包括车载设备与便携终端的技术标准;车辆辅助及安全驾驶类标准主要包括辅助驾驶等智能驾驶类的标准。
主要包括出行服务、运输组织、管理平台3类技术标准。出行服务类标准主要包括突发事件、预警等相关标准;运输组织类标准主要包括车辆编队行驶、营运车辆运输组织类标准;管理平台类标准主要包括大数据平台、数据管理中心、云控平台等标准。
基础类、道路设施、车路交互、管理与服务、信息安全构成标准体系的五个部分。基础类标准为其他4个板块建立信息交互的数据基础标准;道路设施类标准立足于道路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包括路侧交通状态感知及事件监测、数字化标志标线、通信设施、高精度地理信息等;车路交互类标准主要对车联网系统中道路与车辆进行信息交互的相关流程与过程进行标准化规定,是“人-车-路”物理结构中的“粘合剂”,便于车联网系统的互联互通;管理与服务类标准突出“协同服务”理念,面向不同用户,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下提供服务;信息安全类标准为基于车路协同的车联网系统提供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主要包括证书密钥、网络安全防护2类技术标准。证书密钥类标准主要包括车路信息交互所使用的交通行业证书、密钥等相关标准;网络安全防护类标准主要包括路侧设施、计算控制中心等进行信息交互过程中的网络安全防护方法等相关标准。